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2-04-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2年4月16日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4月15日-2012年4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4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下午15:00 至 2012年4月16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2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9,625,75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2,266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9,489,92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1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5,83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49%。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式稿)》的议案: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0,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2)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0,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3)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0,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4)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可解锁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0,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5)限制性股票解锁价格和解锁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1,0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和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0,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7)实施股权激励的财务测算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0,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8)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0,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9)限制性股票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0,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0,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11)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60,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获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54,0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弃权7,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3、审议《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54,0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弃权7,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74,9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43,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弃权7,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4 精东影业,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变更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99,574,9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43,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弃权7,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获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董爱军、孙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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